科技期刊應嘗試審稿人署名
2007-11-23 來源:中國聚合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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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大明
稿件的鑒審對決定論文是否發表及其質量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國內外正規的學術期刊都把同行專家審稿作為評價稿件學術質量的關鍵環節,能被學術期刊尤其是國內外著名學術期刊聘為審稿專家,意味著一種學術榮譽和公認的學術地位。但現實中,同行審稿除依靠自己的學識能力和理性思維之外,還不可避免地受主觀意識、心理狀態、品德修養等非學術性因素的影響。而能否對一篇學術論文公正評審,既取決于健康的社會風氣和學術環境,也取決于審稿人的修養和責任自律。
責任的表明和約束有多種形式,而其中最基本也是最主要、最簡便易行的措施就是署名。在科技期刊的相關責任者中,各篇論文有作者的署名,刊物主編及責任編輯有署名,而唯獨作為審稿環節中必不可少的同行審稿人沒有署名。鑒于此,筆者認為在科技期刊所發表論文的末尾應嘗試審稿人署名的做法。其目的和意義至少有以下幾個方面:
——表明審稿責任。審稿專家對經過其鑒審后發表的論文在創新性、科學性、實用性等方面的質量負有鑒審以及建議修改的責任。審稿人署名公開有助于明確責任、增強審稿專家的責任感,有利于促使其嚴把審稿關,對論文進行全面、客觀、公正的評價,促使高質量水平的論文發表,同時避免劣質文章的發表。
——接受公眾監督。審稿是審稿人、作者和編輯之間發生的社會行為,如同其他社會行為一樣,審稿也需要一種公開而且可能對當事人起到監督作用的機制。審稿人署名不僅可以使公眾對審稿人的審稿工作質量進行監督,而且可以對編輯部是否恰當地選擇了審稿人進行公開監督;此外,也使審稿人只有在確有把握能夠對稿件質量水平進行全面、客觀、公正、準確的鑒定時才會接受審稿請求,而對自認為難以勝任評審的稿件拒審,以避免審稿的隨意性和盲目性。
——增強審稿專家的榮譽感。審稿人署名公開不僅是表示對其審稿勞動的尊重,也是對其學術榮譽的一種肯定。
值得指出的是,審稿人履行的責任只是“同行評議”,署名也只是為“同行評議”負責,而并不意味著取代編輯部尤其是主編的“決審權”。一篇發表的論文是由作者、責任編輯、同行審稿專家以及主編共同負責,當然,其責任內容各有側重。如果審稿專家確實提出了供編輯部參考的評審意見,而又不愿署名(且只是在同意或建議發表的論文后),其審稿能力、自信心和審稿質量就值得懷疑,與審稿的榮譽也是不相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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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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