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財教[2006]159號)“973計劃項目進行中期評估時,科技部會同財政部組織專家或委托中介機構對專項經費的使用和管理進行專項財務檢查或評估。專項財務檢查或評估的結果,作為調整項目(課題)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的相關規定,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973計劃項目經費管理,現將973計劃2010年度立項項目中期財務檢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期財務檢查范圍
2010年度立項的973計劃項目(項目清單見附件)。
二、中期財務檢查組織方式
1.中期財務檢查工作與項目中期評估工作結合進行。
2.中期財務檢查工作由科學技術部科研條件與財務司組織,具體工作委托科學技術部科技評估中心負責實施。
3.中期財務檢查工作包括項目組織自查、自查結果報告、會議答辯或現場檢查等內容。
三、中期財務檢查實施程序
1.接到中期檢查通知后,首席科學家應盡快會同項目承擔單位開展項目財務自查,督促課題負責人會同課題承擔單位財務部門抓緊清理賬目,核實實際到款數與實際支出數,正確計算課題實際成本,完成課題中期財務自查報告并報送項目承擔單位匯總。
2.項目承擔單位匯總完成項目中期財務自查報告,并按要求報送科學技術部科技評估中心。
3.根據項目中期財務自查情況,以及當年973計劃經費管理工作安排,科技部組成中期財務檢查專家組對部分項目進行會議答辯或現場檢查。專家組在審閱項目中期財務自查報告、聽取項目首席科學家匯報(或現場資料查證)的基礎上,對項目經費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評議,并形成專家組意見,報科技部科技評估中心。
4.科技部科技評估中心根據項目中期財務檢查結果提出審核意見,報科技部科研條件與財務司審定后,反饋項目依托單位和首席科學家。
四、中期財務檢查材料填報要求
1.課題承擔單位應認真填報課題中期財務自查報告,并及時報送項目承擔單位。
2.項目承擔單位在匯總各課題中期財務自查報告的基礎上,完成項目中期財務自查報告,按要求報送科學技術部。
3.項目承擔單位報送的書面材料統一使用A4紙打印,按項目中期財務自查報告、課題中期財務自查報告的順序裝訂一式五份(原件一份,其他可以是復印件);其他相關材料復印件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單獨裝訂一份,包括:課題總賬情況表、課題外撥經費銀行匯款單、課題自籌經費銀行進賬單復印件、課題設備明細賬(單價5萬元以上)、單位內部經費管理規章制度等。
五、其他事項
1.中期財務自查報告表樣及相關說明見附件。
2.項目中期財務檢查時間節點安排:
2011年8月20日前,項目承擔單位組織開展中期財務自查報告的填報、打印裝訂及簽字蓋章工作。
2011年8月22日前,項目承擔單位完成中期財務檢查書面材料的寄送工作。
3.中期檢查結果是確定項目后三年預算的重要依據,本批項目后三年預算申報工作將在中期檢查結束后進行,屆時,請各單位留意網站的預算編報通知及預算申報系統開通時間。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皂君廟乙7號
咨詢電話:010-88231317或010-62169390
附件:
- 973計劃(含重大科學研究計劃 )2016年結題項目驗收結果發布|高分子相關項目 2017-07-27
- 科技部973計劃項目“高性能聚酰亞胺薄膜和纖維材料制備中的結構與性能調控”工作部署會召開 2014-04-28
- 科技部:973計劃2014年項目申報733項 223項進入復評 2013-05-03
- 科技部發通知:對973計劃2011年度立項項目進行中期財務檢查 2012-08-08
- 科技部:關于對973計劃2009年度立項項目進行中期財務檢查的通知 2010-09-01